如何认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出轨
【本期文章导读】
如何认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出轨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指以夫妻双方登记结婚之日起至婚姻关系终止之日止的期间。即婚姻关系发生效力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时止。它既包括结婚之后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期间,也包括登记之后尚未同居期间,夫妻双方婚后分居期间,以及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准予离婚姻的调解或者判决尚未生效期间。 界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要注意什么问题?具体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合法婚姻从领取结婚证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时止;2、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前,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被认定为事实婚姻的,从同居之日起,就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四条规定,男女双方根据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在这种情况下,补办结婚登记之前的一定时间也应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4、夫妻分居或离婚判决未生效的期间,仍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什么叫夫妻关系存续期。5、恋爱或订婚期间,不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夫妻关系在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证时始,终于办理离婚证明或法院起诉,作出的离婚判决生效时止,或夫妻双方一方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婚姻关系自发生该法律事实时,婚姻关系终止。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且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自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之日起或者自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之日起到婚姻关系解除(或者一方死亡)之时,也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什么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四条 男女双方根据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这种情况下,补办结婚登记之前的一定时间也应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第五条 未按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结婚后,强行与老婆发生性关系,算不算强奸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
1. 你老婆不同意和你过夫妻生活,你硬来,这不算强奸算什么?你老婆现在从法律上来说和你是合法的夫妻,但是你违背妇女意愿,强行和她发生关系,这就是强奸!
2. 不过你们两口子的这种事情,虽然从性质上来说属于强奸行为,这种被窝里的事别人是管不着的,再说我就搞不明白了,老婆嫁给了你,却不让你接近她,这你就得找找原因了什么叫夫妻关系存续期。
3. 八十年代初期,我本家哥因为家庭条件不好,本地姑娘没人跟他,他就经人介绍,到广西那里找了一个姑娘回来做媳妇。当时女孩和她的父母都相中了这个小伙,堂哥把自己全部的积蓄都给了女孩的家人,女孩高高兴兴跟着堂哥来到青岛。
4. 这个女孩比堂哥小十多岁,结婚以后两个人在一起睡,但就是不和堂哥过夫妻生活,如果堂哥像你这样,早就把媳妇给强奸了,但是他没这样做,而是不急不躁,顺其自然,平时对这女孩关爱有加,知冷知热的照顾她。
5. 南方的饮食和北方不一样,堂哥就做南方的饭菜给她吃,所有的家务全是他一人承担,女孩仿佛掉进了福囤子里。
6. 后来一天傍晚,媳妇做了一桌好菜,还给堂哥准备了当地的黄酒,吃饱了,喝足了之后,媳妇早早铺好了辈子,等着堂哥上床休息,这一夜,媳妇才把第一次给了堂哥。有了第一次以后,媳妇和丈夫夜夜笙歌,丈夫想停下来都不行。
7. 只要是违背妇女意愿,强行发生关系的,一定是强奸,这和结不结婚没多大关系。但是我比较关心不是这些,是你俩都结婚了咋还需要强行发生关系呢?什么情况?包办婚姻?政治婚姻?还是你媳妇是你在人贩子手里买的?
8. 了解一下法律法规中强奸的定义,你就知道了。抬杠是没有用的。只要违背妇女意愿强行发生性关系的都属于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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