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的概念及婚姻无效的原因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什么
法律分析:无效婚姻: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违反结婚的禁止性条件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仅仅是指欠缺婚姻合意要件的婚姻当事人非自愿而形成的婚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
无效婚姻的概念和范围
无效婚姻是指法律不认可其合法性的婚姻关系。这类婚姻往往不符合结婚的基本条件,因而不具备法律效力。导致无效婚姻的情形有以下几点:首先,如果一方或双方已经存在婚姻关系,即存在重婚行为,这种婚姻则无效。其次,如果结婚双方存在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例如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这样的婚姻同样无效。。
婚姻法规定的无效婚姻是什么意思
法定的无效婚姻主要有三种情况:1、已经结婚或明知对方结婚而还与其结婚的;2、双方是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3、双方或其中一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最低结婚年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
什么是无效婚姻 无效婚姻的解释
1、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世界各国的法律均对无效婚姻作了规定。婚姻无效的原因,取决于各国法律中的具体规定。2、法律中常见的婚姻无效的原因主要有:欠缺当事人的结婚合意,违反禁止近亲结婚的规定,不具备结婚的法定方式,未达法定婚龄,重婚等。
无效婚姻的概念及其范围是什么
无效婚姻即缺乏婚姻成立要件、无法律约束力的婚姻类型,具体包括以下情况:(1)重婚型;(2)涉亲型,指已婚男女存在禁止通婚之近亲关系,如直系血亲或三代内旁系血亲;(3)未达婚龄型,即男性未满22岁,女性未满20岁时进行婚姻登记的情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无效婚姻与无效合同的区别
法律分析:(1)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2)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社会。
无效婚姻的情形
婚姻无效可分为当然无效和宣告无效。当然无效是指存在婚姻无效的法定情形时,当事人可自行主张无效,无需经过宣告确认程序。宣告无效,顾名思义就是婚姻需要经过宣告确认程序才产生自始无效的法律效力。我国同大多数国家一样采用宣告无效,也就是必须经法院裁决并宣告无效,才发生无效的法律效力。采用宣告。
婚姻无效有哪几种情形
自始无效婚是指婚姻因欠缺实质要件,从成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的婚姻,即有效的婚姻关系从来就没有存在过。可撤销婚姻,又称为相对无效的婚姻,就是指双方当事人欠缺结婚合意的婚姻。凡是属于严重违反公益性结婚要件而形成的婚姻,属自始无效婚;一般性违反公益要件或违反公益要件的婚姻,属可撤销婚。法律。
无效婚姻有什么情形哪些是主张婚姻无效
4、不到法定婚龄。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未到法定婚龄结婚,婚姻关系无效。【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婚姻无效的几种情况
无效婚姻呈现以下几种情况:(1)重婚:重婚指已婚人士再次与他人登记或明知对方已有伴侣而依然与其登记。(2)法律禁止近亲结婚:《民法典》明确禁止结婚的近亲主要包含直系血亲及三代内旁系血亲。直系血亲如父母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等;三代内旁系血亲则包括同源父母的兄弟姐妹以及不同辈分的叔、伯、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