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的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异同有哪些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异同
法律主观:一、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异同有哪些《民法典》规定的可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有很多相似之处:(一)无效婚姻和可撤销的婚姻都履行了结婚登记手续,具有登记结婚的形式;(二)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都欠缺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结婚条件,属于违法婚姻,而不是合法婚姻;(三)无效婚姻与撤销后的可撤销。
婚姻无效和可撤销有什么区别?
1、形成的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违反结婚的禁止性条件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仅仅是指欠缺婚姻合意要件的婚姻当事人非自愿而形成的婚姻;2、申请的当事人不同。可撤销婚姻必须由具有撤销权的婚姻当事人提出。无效婚姻除了婚姻当事人可以提出婚姻无效的申请外,国家有关部门。
婚姻无效与撤销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分析:1、申请的当事人不同。可撤销婚姻必须由具有撤销权的婚姻当事人提出。无效婚姻除了婚姻当事人可以提出婚姻无效的申请外,国家有关部门或利害关系人也可以依职权或者依据法律的规定,提出某一婚姻关系无效的申请。2、申请的时间不同。可撤销婚姻当事人提出撤销婚姻效力的申请必须在法律赋予其行使。
可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有何异同?
2. 时效性:宣告无效婚姻为绝对无效,不受时间影响;但若法定无效情形已消退,则法院将不予支持。反之,可撤销婚姻则属相对无效,受时间限制。3. 请求权人:有权根据《民法典》第十条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
可撤销婚姻和无效婚姻的区别在哪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主要区别在于法律后果与适用条件。法律后果方面,二者均从婚姻关系中解除,不具有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但无效婚姻中,双方婚姻自始无法律约束力,且双方的父母子女关系根据法律规定处理。而可撤销婚姻则在被撤销前仍有效,直至撤销程序完成。财产分割方面,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同居期间。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异同
《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
婚姻无效和可撤销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解答:婚姻无效和撤销的区别是:1.形成的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结婚的公益要件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仅仅是指欠缺婚姻私益要件的婚姻当事人非自愿而形成的婚姻。2.请求权人不同。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只能是当事人本人,无效婚姻的请求权人由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行使。可撤销婚姻的。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有何区别
对于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区别有: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是指因不符合婚姻的基本要求,违反婚姻禁止条件而成立的婚姻,而可撤销婚姻仅是指双方在没有双方同意的情况下,非自愿结成的婚姻;两者的索赔人不同;索赔的期限不同。 1、结婚时欠缺的结婚条件不同 2、程序不同。婚姻无效的认定只能通过诉讼解决。
可撤销婚姻和无效婚姻的区别是什么呢
而可撤销婚姻是相对无效,它有时间限制,因时间的经过而消灭。即,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3、请求人不同 有权依据民法典第十条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婚姻状态,两者在形成原因、请求权归属及存续期间方面存在显著差异。无效婚姻是因违反结婚的实质要件或禁止性条件而无法形成合法婚姻关系的情形。相反,可撤销婚姻是指在婚姻关系中,由于欠缺婚姻合意,当事人并非自愿结婚的婚姻。前者强调婚姻本身的违法性,后者则侧重于。